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抚养费 > 起诉抚养费的主体只能是子女吗

起诉抚养费的主体只能是子女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4-27 12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42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若涉及赡养费问题的解决方案尚未得到双方,甚至法庭诉讼的确认,或者虽经法院审判,但现如今需要变更(提升)既定的赡养费支付状态,这时也应由其中一位父母作为申请人,另外一位作为被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明确对方需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起诉抚养费的主体只能是子女吗

若夫妻两者之间已然通过充份协商且签署正式离婚协议,然而对方并未能按照离婚协议中的条款履行其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那么可以推断出这个行为构成了严格意义上的违约事件,为此,作为父母,作为受害者一方,他们有权选择将其中的一位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即未履行抚养费用支付义务的那位)按照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全额抚养费用。

当由父母负责的抚养费用问题尚未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充分协商或尚未得到充分协商的结果以及未曾通过完整的法院诉讼程序明确认定时,同样需要以父母中的某一方作为原告,另外一方作为被告,向相关法院请求裁决对方有责任根据具体情况支付适当的抚养费用。

即便是在父母之间已经就抚养费用问题进行过深度讨论并且已经形成书面协议或者已被有关法院宣告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费支付标准的情况下,只要如今存在变更抚养费支出标准(如提高)的诉求,都应该由子女作为原告提出申述,同时将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之一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不确定抚养权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即便尚未确定子女的抚养权纠纷,亦可依法主张抚养费用进行诉讼。

若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其中一位配偶未履行承担孩子生活所需的责任和义务时,则其另一半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便有权代为起草诉状,并向当地的司法机关递交民事诉讼请求书。

在这份诉状中应当详细陈述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必须支付抚养费。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特邀律师:
李淼 13651330228

李淼律师法律咨询热线:13651330228(微信同步)北京琨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取得一级荣誉硕士学位。从业多年,尤其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离婚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继承)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公司相关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商事仲裁(北仲、贸仲等)、银行保险、涉外法律事务等诉讼仲裁业务。同时对外商投资、公司并购、改制重组、资产处置、金融保险、债券发行、境内外上市以及知识产权、建筑、房地产及医疗卫生等领域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经验。具有十余年海外留学及工作经验,英语可以作为工作语言。曾在央企工作多年,在公司治理合规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加入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办理数百起重大、疑难、复杂诉讼及仲裁案件,并处理大量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债券发行、破产清算等非诉讼项目。代理案件的胜诉率较高,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执业以来秉承着“专业、优质、高效”的宗旨为委托人提供优质和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客户的权益保驾护航,共谋发展!李淼律师法律咨询热线:13651330228(微信同步)详细>>

在线咨询
  • 离婚后男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2024-05-11188 人看过

    男方并没有被赋予提出离婚的权力,除非是由女方主动提起离婚诉讼,或是经由司法部门充分考量并认为确实存在必要性而获准接受男方的离婚申请,如女方在生育过程中诞下的后代与男方之间并未形成亲属关系等情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要孩子抚养费吗

    2024-05-11123 人看过

    但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未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仍需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以便履行他们的抚养义务。若在离婚后出现抚养费用拖欠的状况,另一方则可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积极履行各自的抚养义务。在胜诉获得有利判决书之后,他们便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男生法院判决多少抚养费

    2024-05-11151 人看过

    在男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所承担的抚养费用通常会依照子女所需的实际开销、父母双方肩负的经济压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合理制定。如果男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其每月总收入的约20%-30%进行支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大连离婚抚养费标准2024是多少

    2024-05-11170 人看过

    关于大连离婚抚养费标准2024是多少?具体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大连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

  •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每个月最低是多少

    2024-05-11145 人看过

    一般来说,这个法律上别没有明确规定说这个离婚最低要给孩子多少的抚养费,是要看具体双方协商的结果的,多数这个抚养费都是在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但是抚养费是不可以不给的。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每个月最低多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每个月最低是多少没有最低标准,双方可以自由协商,一般来说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

  • 起诉前的抚养费能否主张要依据其起诉之前孩子是否属于未成年子女以及双方当事人之前是否签订了支付抚养费的离婚协议书。如果之前就未签订协议的或之前已经成年,就不能主张起诉前的抚养费。如果之前已经签了协议或之前为未成年的,可以主张。关于起诉前的抚养费能否主张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未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如下: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关于未婚子女抚养费如何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未婚生子抚养费标准规定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未婚生子女的权利和婚生子女是同等的,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关于未婚生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若请求变更抚养费数额的,以子女本人或者直接抚养孩子的当事人为原告;若请求变更抚养关系的,由请求变更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等。关于确定抚养费纠纷原告主体的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同居子女抚养费计算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关于同居子女抚养费如何计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后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父母是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的,离婚后变更抚养费的条件: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情况。关于再婚后有了孩子能不能降低抚养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社会抚养费有以下减免政策: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可以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等特殊情况下可以减免;其他。关于社会抚养费有哪些减免政策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2024年登记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登记离婚包括两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 2、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登记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割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关于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割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父母赠与的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夫妻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就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涉外收养的程序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涉外收养的程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涉外收养的程序具体如下: 1、外国收养人通过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组织提出收养申请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1)跨国收养申请书; (2)出生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5)身体健康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8)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身份、收养的合理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2、中国送养人向我国民政部门提出送养申请及其审批 (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包括已经离婚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和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其中,被收养人的生父或者生母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并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以及死亡的或者下落不明的配偶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书面声明。 (2)被收养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被收养人的其他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被收养人的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以及监护人有监护权的证明。 (3)被收养人的父母均已死亡,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生父母的死亡证明、监护人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以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老人遗产继承是不是属于儿女双方的?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老人遗产继承是不是属于儿女双方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老人遗产继承不是属于儿女双方的。 应当是根据遗嘱的内容,还有就是法定继承人确定。 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是继承老年人的遗产的话,通常情况之下是首先要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是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可以继承。

同居十年一方死后另一方有没有继承权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同居十年一方死后另一方有没有继承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般情况下,同居十年一方死后,另一方没有继承权。 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 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 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