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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子女抚养费如何付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3 149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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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如下: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关于未婚子女抚养费如何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未婚子女抚养费如何付

1、未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如下: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同居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纯,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届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右与婚生子女同笔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后害和传视,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美,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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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如何支付?
未婚子女的抚养费
未婚子女谁来抚养,怎么给付抚养费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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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婚前财产的界定呢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关于如何进行婚前财产的界定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 在结婚登记前所取得的财产可以被认定为是婚前财产,一般包括结婚前所取得的工资、收益、劳务报酬、投资收益、经营收益和别人的赠与及法律规定其他的应该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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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重庆地区儿童抚养费的裁定原则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2024年重庆地区儿童抚养费的裁定原则 在2018年的重庆市,关于未成年人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是根据家庭成员每月收入的一定比例以及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与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后,依法进行裁决决定的。 如属有多个孩子的家庭,负担两名以上孩子抚养义务的家长们则可以适度地调高抚养费的比例,但是最高值一般不应超过父母双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另外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家长,他们的子女抚养费可以参照该年度总收入或者参照相同行业的平均月薪,以上述比例为基础来加以计算。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可以同时发生吗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可以同时发生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能同时发生。 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同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是不可以同时发生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它们的发生条件相互冲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继承请求权应该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继承请求权应该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恢复。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监护人资格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监护人资格的必要条件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监护人资格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关于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规定如下:在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成为他们的首位监护人; 若不幸父母离世或丧失监护能力时,应当依次按照下列顺序来确认新的监护人:①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②已成年的兄长或姐姐; ③其他自愿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在此之前必须经过位于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当地民政部门的许可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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