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 > 公司设立 > 公司设立程序 > 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是共益权吗

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是共益权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4-22 125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42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是共益权,共益权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任免董事等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请求权,以及对公司董事、监事提讼权等。关于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是共益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

一、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是否是共益权

1、 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是共益权,共益权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任免董事等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请求权,以及对公司董事、监事提讼权等。

2、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股东的自益权和共益权是否可以质押

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发给出资证明或者股票的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等。自益权与共益权是对股权的基本分类。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属于股权的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文书推荐:餐饮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  代持股协议书  股东竞业禁止协议书范本  工商登记版增资扩股协议书范本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股东查阅公司账簿是合法的吗
股东查阅公司账簿有次数限制吗
关于股东的账簿查阅权
引用法条:
[1]《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特邀律师:
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在线咨询
  • 虚拟地址注册公司合法吗

    2024-05-10138 人看过

    对于那些无须真正拥有固定办公地点的创业人士而言,虚拟地址确实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经济性。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安全性如何等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状况而定。通常来说,来自可靠来源的虚拟地址都是合法且安全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公司设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859 人,获好评率 100%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

  • 企业名称变更后商标如何转让

    2024-05-09112 人看过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所以公司名称变更的,要先办理商标变更。变更后,再转让商标权,签订转让合同,办理变更登记。

  •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几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2024-05-09112 人看过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公司成立清算组后能转让股权吗

    2024-05-09116 人看过

    可以。在工商部门的主持下成立清算组,提前收回企业,对于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要求进行登记,核对后进行清偿,剩余的资产股东按(工商局企业档案有备案)规定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企业章程没有规定投资比例,股东签订协议约定承担债务的比例和剩余资产的分割比例也是有效的。

  • 注册公司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可以不在一起吗

    2024-05-09115 人看过

    企业在设立时,其注册地址务必要与其日常运营(或经营)所在地点保持统一。如果在注册过程中将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场所相分离,一旦被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发现,可能会被判定为经营异常,面临从轻微程度的行政警告至严重情况下的吊销营业执照等不同程度的处罚风险。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分公司设立需要股东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关于分公司设立是否需要股东同意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

  • 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是,具备融资租赁公司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公司章程、股本总额和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等条件。且融资租赁公司要指定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关于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注册公司查询名称;租写字楼;编写“公司章程”: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去银行开立公司的验资帐户;办理验资报告等等。关于劳务公司注册程序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工程公司注册需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金、具备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和申请资质相符的技术装备以及已完成的业绩证明等材料。工程公司在取得资质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建筑施工活动。关于工程公司注册需要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是共益权,共益权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任免董事等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请求权,以及对公司董事、监事提讼权等。关于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是否是共益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关于 劳务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无权查阅会计账簿。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否可以查阅会计账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公司破产多久清算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破产多久清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般破产清算的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 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公司设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

公司股东怎样依法出让股权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股东怎样依法出让股权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对内转让时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是否需履行备案手续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是否需履行备案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是否需履行备案手续 针对股份公司进行股权转让事宜,根据现行规定,并不需要履行相关注册和备案手续。 以下将从多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剖析及解读:,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若内部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只要此次转让并未导致股东身份以及名称发生改变,便无需前往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其次,针对所有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无论何种形式的股权转让,都不必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最后,针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殊性质作出特别说明如下:发起人这一概念并非等同于普通意义上的股东,它主要指代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创始人和设立人。 发起人的职责仅仅局限于执行设立行为,这一角色并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有所转移。 此外,也无需办理章程备案,就如同我们之前提到过的那样,股份有限公司在最初订立的公司章程中通常只记载了发起人信息,而不是股东信息。 所以,即使在股权转让后,发起人身份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也就无须修订章程或进行章程备案。 ,请注意,根据目前法律法规,公司发起人所持有股份在公司成立之日起的一年内不能进行转让, 同时,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的一年内也同样禁止转让。 另外,对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来说,他们必须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破产法全文,破产法司法解释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破产法全文,破产法司法解释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 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 而人们有时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经营也叫作破产。 《企业破产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本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企业破产法(试行)》同时废止。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华律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是吗

法律顾问律师33分钟前回复:

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是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首先应当用企业的全部财产来偿还; 如果不足以清偿的,则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至于各合伙人如何分摊,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摊也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摊,不过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分摊比例,不能成为拒绝债权人还款要求的理由。 不论合伙人如何协商承担比例,债权人都可以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