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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发生纠纷后怎样处理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5 149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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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租房纠纷可以率先私下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提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租房发生纠纷后怎样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租房发生纠纷后怎样处理

1、处理租房纠纷可以率先私下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提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何才能避免租房纠纷

避免租房纠纷的方法:

1、确定租赁房屋的当事人和房屋的关系;

2、确定租赁房屋的面积、租赁时间和租赁期限等重要条款;

3、详细确认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争议解决方式等全部内容。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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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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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的房产款打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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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拍卖的房产款打给谁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院拍卖房产后,偿还银行欠款后,剩余的钱退还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9.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成交后,必须即时钱物两清。 委托拍卖、组织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从所得价款中优先扣除。 所得价款超出执行标的数额和执行费用的部分,应当退还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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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纠纷双倍赔偿的情况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合同订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合同订立时,《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3、交房阶段,《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

法律顾问律师34分钟前回复:

关于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卖,有贷款的房子通常是抵押给银行的,在卖房时需要通知抵押权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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